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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閎中 | 19/08/09, 10:55 | 星愁逸凡 | (28 Reads)
  睡眼惺忪間,人會赤裸裸的做最真的事。

  那天,大瘋大癲完,靜靜的一個人,挺著快要睡著的身軀踽踽而行,開鐵閘,拉上,脫鞋襪,脫褲子,頹落在椅上,想起要覆個電話,左手倖倖然的拿起無線電話,撥號,撥出,響了一聲,接了,卻是一把違了兩年的聲音。

  先是錯愕,後是尷尬,我納罕我的平靜,竟然。向他好好的解釋了-我撥錯電話了。對頭說:那是代表你還掛著我。掛線。

  是嗎?我還記起這個號碼,記錯號碼以致反射的打了給他,是證明了我還忘不了他嗎?

  嗯,這樣的一個舉動,確是證明。證明了我跟你生活了兩年。曾經。

  畢竟這只是曾經。

  我很愛很愛你,曾經。-《曾經》張信哲